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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5/7    
 

石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石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石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石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资格复审工作由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复审时间: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至5月15日(星期一),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复审地点: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石首市绣林大道141号)。

(三)联系方式: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石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石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5.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6.其它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

7.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经本人签名,同时按1至6的顺序整理。

四、工作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和“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和“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岗位

因考生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等原因,造成部分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故取消和核减部分岗位招聘计划,详见《石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调整表》(附件3)。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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