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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石首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健康提示
发布时间:2021/6/11 9:27:39    
 

近日,广东省多地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疫情,病毒传播速度快,且传染力强,广大群众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为全面落实“严防输入”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来石返乡人员管理工作,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健康提示:

一、倡导就地过节。旅居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的市民朋友,建议就地过端午节。确需来石返石者,请在离开上述区域前主动向家乡所在的村(社区)及单位报备出行情况和健康状况,要主动配合查验健康码,接受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管理等相关防控措施。

二、避免旅途风险。近期石首居民无特殊情况不要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湛江市等地区。如确需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政策,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端午节期间,建议我市居民非必要不外出,减少旅途感染风险。

三、加强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防聚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四、注重饮食卫生。为了您的健康,建议不吃未烧透煮熟的食物、未经消毒的奶、未削皮的水果,建议暂时不要网购国外冷冻冷链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冻冷链食品,不购买不能提供《消毒证明》《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冷冻冷链食品。鼓励实行消费实名登记或扫码支付销售,确保全程可追溯。

五、做好健康监测。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积极接种疫苗。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省、荆州市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我市已经全面组织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

1为确保前期接种第1剂次人员如期完成全程免疫,6月10日至6月30日全市暂停接种第1剂次(特殊需求如出国、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除外),全力接种第2剂次。7月1日后恢复接种第1剂次。

27月1日后全市居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继续实施免费政策,不存在收费情况。

36月9日前已接种第1剂次的人员,请在接种第1剂次21天后,及时与接种门诊预约,在6月30日前接种第2剂次。第1剂次接种56天后尚未接种第2剂次的,请尽快接种,无需重新开始免疫程序。

4原则上第1剂次和第2剂次在同一接种门诊接种,特殊情况可凭接种证明到异地接种第2剂次。在省外接种第2剂次的受种者需及时将接种信息反馈到接种第1剂次的接种门诊,否则将影响健康码疫苗接种信息查询。

5已接种第1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人员,可以采用相同种类(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其他厂家生产的疫苗完成第2剂次接种。

石首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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