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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首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15:11:16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树立道德新风,用发生在身边的先进模范事迹感召群众,营造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引导石首广大干部群众见贤思齐、争先创优,市委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石首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拟评选表彰石首市第四届道德模范10名和石首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

二、评选标准

(一)道德模范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精神感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道德模范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必须注重思想境界和道德境界,突出一贯表现。把社会贡献大、事迹突出感人、典型示范性强、群众口碑好的先进模范推选出来。对争议较大的对象,一般不予以推荐。往届石首市十佳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推荐评选。

四、评选步骤

评选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

部署启动评选活动。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刊播石首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向社会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

(二)推荐阶段

1.推荐方式:按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各乡镇办区负责辖区内先进典型的组织推荐,市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行业从业人员中先进典型的组织推荐。各乡镇办区、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推荐的候选人应征求居住地基层公安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候选人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还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的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各乡镇办区分别推荐2-3人,市直各单位分别推荐1-2人。

2)群众推荐。群众可联名向所属单位或社区进行推荐,由被推荐人所属单位、乡镇办区审核把关。

2. 推荐上报单位:石首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3.推荐上报时间:2020年11月15日前为集中推荐阶段,之后发现事迹突出者可特别推荐。

4. 推荐上报材料:《石首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事迹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主题突出,文字简练(1000字左右),附一寸免冠彩照3张,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照片报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市委四楼市委文明办),同时将候选人推荐表、照片电子版发sswmb2017@163.com(联系电话:7819855)。

(三)评审阶段

1.组织审核。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核,确定20名左右候选人。

2.投票评选。

1)大众投票。公众直接在“今日石首”和“云上石首”上进行网络投票,有关投票具体事宜将在“今日石首”和“云上石首”发布。

2)评选领导小组投票。由市评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投票。

3.审核公示。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投票结果和有关专家意见,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确定石首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建议名单,上报市委审定,并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四)总结表彰阶段

召开石首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总结大会,对道德模范进行颁奖。

五、组织领导

石首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主办,市融媒体中心承办。为确保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成立石首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区、市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选表彰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坚持面向基层,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把推荐评选的过程变成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

3、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贯穿于推荐评选表彰活动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宣传。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模范、学习模范、捍卫模范、关爱模范的浓厚氛围。

4、完善奖励机制。各乡镇办区、市直各单位要通过社会捐助、慈善救助、走访慰问等方式推动道德模范帮扶常态化,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

附件:石首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石首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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